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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争议
时间: 2015/8/25 10:52:00   人气 : 2730 次  来源:不详

一、综合

中华人名共和国劳动法

19947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

19947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 主席令第28号公布

199511日起施行

第一章  总     则

    第一条【理发宗旨】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调整劳动关系,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,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,根据宪法,制定本法。

[关联规定:若干条文说明1P27]

          【使用范围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,个体经营组织(一下统称用人单位)好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,适用本法。

国家机关、事业组织、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,依照本法执行。

[关联规定:若干条文说明2P27);劳动部意见1P16]

第二条 【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】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、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、休息休假的权利、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、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、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、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。

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,提高职业技能、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,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。

[关联规定:若干条文说明3P23) ]

    第四条 【用人单位规章制度】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,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。

   [关联规定: 若干条文说明4P27);高发解释19P381]

第五条 【国家发展劳动事业】国家采取各种措施,促进劳动就业,发展职业教育,制定劳动标准,调节社会收入,完善社会保险,协调劳动关系,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。

[关联规定:若干条文说明5P27]

第六条 【国家的倡导、鼓励和奖励政策】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,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,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、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,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。

第七条 【工会的组织和权利】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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